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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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林芝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建筑业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林芝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建设工程系列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

二、申报范围

在林芝市内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技术管理等工作,符合建设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藏建办〔2025〕167号)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藏建办〔2024〕94号)明确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三、申报专业类型

建设工程系列设置施工类、勘察设计类、管理服务类三个专业类别。

施工类专业包括:房屋建筑、给排水、电气及智能化、建筑装修装饰、市政道路与桥隧、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消防工程、暖通空调、机械设备安装、燃气工程等。

勘察设计类专业包括:建筑学、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智能化、建筑装修装饰、市政道路与桥隧、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消防工程、暖通空调、燃气工程、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城乡规划等。

管理服务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建筑工程信息化、科技管理等。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职称评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线下申报由申报职称人员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两份(彩色PDF扫描件电子版一份〔光盘拷贝〕)报送至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市住建局309室。初次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最终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线下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线上申报。

线上申报材料按要求上传至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221.13.83.35:8001/ggfwpt/xz/home)(建议使用IE、谷歌、360浏览器),线上申报后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不符合的可以退回重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复审。初次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最终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下列材料: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2份;

5.年度考核表(申报初级职称的提供聘任现职以来近1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供聘任现职以来近4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7.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和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在区外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须完成重新资格确认,并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8.职称政治考试合格证书。免试人员须出具符合免试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纪检部门出具的以政治审查意见为主的廉政意见和本单位政治考察公示结果;

9.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初级职称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供近4年(含2026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或成绩),外省取得的继续教育须在西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重新认定);

10.论文、专著相关页,论文检索证明材料,科研课题(项目)任务书、验收证明材料,以及专利、获奖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佐证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2.有关职(执)业资格证书;

13.破格申报表(破格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

1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

15.委托评审函;

16.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政治品行和廉政情况考核意见、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须对申报人员申报的学历资历、奖项、业绩、技术成果、社会责任和政治考核意见等申报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文件须有单位签章、公示起止日期、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等综合信息,不可仅公示名单);

17.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意见(详见附件4),审核意见内容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评审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阶段

1.申报人员按照客观、齐全、真实、准确的要求,及时向本单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材料须按目录(详见附件8)顺序和要求进行排序归类,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2.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应按照程序对申报人员的各类表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在单位对推荐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奖项、业绩、技术成果、社会责任和政治考核意见等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出具公示结果。根据岗位结构择优推荐(不得超比例推荐),按照管理权限将个人申报材料逐级分类上报。援藏专业技术人员援派单位和受援单位都须进行公示。

3.申报材料必须完备、真实、规范、合法。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18〕185号)和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须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认可。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受理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林芝市住建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期限要求。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专家评议阶段

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议,并向有关部门科室核实是否存在“挂证”“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家评议的申报人员将推荐参加本次评审会议。

(三)评审阶段

1.评审依据。具体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藏建办〔2025〕167号)(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509/t20250924_501415.html)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藏建办〔2024〕94号)(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407/t20240701_423506.html)要求进行评审。

2.本次评审会采用量化计分综合评审的方式,评审委员对参评人员基本条件、业绩履职能力条件严格进行量化打分,并根据申报类别和单位性质对援藏、双定、事业国企(正评、转评、破格)、民营企业(正评、转评、破格)人员进行分组评审,分组淘汰。

3.量化计分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得分不得低于标准分60分,并采用末位淘汰制,通过率一般不超过80%。

4.评审结束当日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考察阶段

对评审通过人员采取单位公示、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评审通过人员的政治表现、业绩能力和勤政廉政等情况。

(五)任职资格确认阶段

考察无异议,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审定通过后,印发任职资格文件,发放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广州大道南段311号

咨询电话:0894-5825394、0894-5889809

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0891-6125119

 

附件:1.林芝市建设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

3.个人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5.委托评审函(模板)

6.公示文件(模板)

7.关于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

8.申报资料目录

      关于开展2026年度林芝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 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林芝市建设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    附件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

      附件3:个人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模板)   附件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附件5:委托评审函(模板)                                  附件6:公示文件(模板)

         附件7:申报资料目录(封面及扉页)目录说明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