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公章):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人姓名:朱新钰
联系电话:0894-5822570
填报日期:2026-4-27
林芝市财政局制
2026年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一)部门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深入推动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建筑业绿色转型升级等工作。以城市更新、重点村镇建设、巴米协同发展为抓手,加快林芝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制度。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建议。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制度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符合市情的住房保障制度,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指导全市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计划申报、监督实施等相关工作。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负责城镇低收入、中低收入新市民、新青年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制度,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制度并监督执行。完善全市房地产管理相关制度,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贯彻落实国家支持房地产改革的政策,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规范。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工程建设规范,发布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规范。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规范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设计、区域设计、专项设计及建筑设计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打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高原城市。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拟订全市村镇建设制度、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小城镇建设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改善农牧区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促进村镇建设提质增效,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指导推动边境地区城镇建设,助力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
(七)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指导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优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产业健康发展,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拟订建筑业发展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案件。
(八)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建筑业技术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等工作。
(九)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清洁能源供暖供氧工作,推进城镇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助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
(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商品住宅维修等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一)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执行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有12科室,其中行政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城乡建设科、住房保障和改革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建筑科技信息科、项目管理科;参公事业科室3个,包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事业科室3个为建筑工程抗震办公室、规划馆管理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岗37人,其中行政编17人,参公编16人,事业编4人。2025年年底实有在职人员57人。
(四)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计3.818亿元。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聚焦产业发展,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2.聚焦止跌回升,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3.聚焦新型城镇化,持续推动城市更新和特色村镇建设。
4.聚焦民生福祉,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5.聚焦生态文明,持续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6.聚焦生态文明,持续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7.聚焦安全底线,纵深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8.聚焦党建统领,持续铸造高质量发展“先锋铸建铁军”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5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提质跨越之年,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将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届区党委七次全会和二届市委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林芝市《政府工作报告》和“拼经济、抓发展”推进会的具体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展现新担当,准确把握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人民的需求、行业的追求,在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上作出住建贡献。
(一)聚焦产业发展,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认真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起草出台《林芝市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激励措施,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鼓励联合体投标,为建筑市场注入新活力,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培育壮大行业龙头企业,探索区内外建筑企业强强联合模式,加大建筑企业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一批央国企、区外优质建筑企业落户林芝,助力本地建筑业实现跨越式发展。2025年第一季度力争实现总产值1.48亿元,增速12%,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全年力争实现建筑业增速11%。三是强化行业自律与协同发展,成立林芝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通过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升规纳统,提升竞争力,切实提升建筑业发展整体水平。
(二)聚焦止跌回升,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一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24〕30号)精神,结合林芝实际编制《林芝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坚持顶层设计和因城施策相统筹,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二是扎实完成2025年度3.69亿元房地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入落实“保交房”“白名单”“购房补贴”等政策,着力推动房地产止跌回升。三是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以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抓手,促进房地产供需平衡、市场稳定,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积极推进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行现房销售,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四是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持续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金融撬动作用,大力推行“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加快推进缴存职工购房跨省组合贷业务,满足缴存职工区内外、多元化购房需求。积极落实大力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支持消费者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前期资金周转压力,多措并举稳定住房消费。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归集扩面,试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业务网点延伸至距离县城较远乡镇工作,助力解决更多就业群体住房问题。
(三)聚焦新型城镇化,持续推动城市更新和特色村镇建设。一是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印发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制定一批城市更新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加快迎宾大道、广州大道、八一大街三条路提升改造、觉木滨河路延伸段、21个老旧小区改造、加丁嘎片区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进度。扎实做好觉木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更新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积极申报第二批城市更新示范城市,争取更多国家资金支持。加快“数字住建”综合管理平台应用,有效提升住建行业信息化水平。二是全面落实特色重点村镇建设三年行动(2024年打造14个,2025年10个,2026年11个)。以“实地调研+书面调度”的形式,督促各县(区、市)加快2024年14个村镇18个项目的建设速度,确保年内完工。指导各县(市、区)做好2025年、2026年打造的特色重点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谋划一批切实可行、带动能力强的好项目,力争年内开工一批,助力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三是探索开展风貌试点改造。印发实施《林芝市特色村镇及传统民居风貌设计导则》,起草《林芝市风貌管控办法》,全面加强对城乡特色民俗风貌的监督管理,试点开展一批风貌改造,塑造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林芝市特色城乡风貌。
(四)聚焦民生福祉,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紧盯住房困难群众以及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各类人才,加强公共租赁住房既有房源供应及周转循环使用,健全以公租房、周转房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加快推进2025年米林市、墨脱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按时完成投资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公租房规范管理。修订完善《林芝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加大公租房住房申请分配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广应用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扎实做好产权登记以及房源信息录入,强化存量房源动态管理,扎实开展公租房清理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市直公租房测绘鉴定评估办证等工作并起草方案,待市直公租房资产管理经验成熟后向县区推广。三是巩固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实施好162户“六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制定《林芝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林芝市农房抗震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排查整治,切实保障农房质量安全。
(五)聚焦生态文明,持续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一是按时完成第二轮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严格按照《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第二轮中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5年整改攻坚方案》要求,确保在2025年9月前完成墨脱县、朗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达到销号条件。二是统筹推进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建设。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动态调整项目建设库,重点开展工布江达县、波密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林芝市巴吉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林芝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切实解决县城生活垃圾库容即将填满和污水处理超负荷运行问题。三是持续推动地下管网更新改造。以《关于推动林芝市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8年)》为基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对城市地下管网进行改造更新,从源头解决城市污水收集率不高难题。四是积极推动《林芝市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规划》实施。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筑,鼓励建设单位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星级评定,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试点开展廉租房小区(和谐小区)绿色节能改造,切实改善中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聚焦有效投资,全力实现“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一是加快2025年住建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奋力实现“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紧扣《林芝市2025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全年落实好57个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投资17.93亿元,第一季度完成投资3.76亿元目标任务,实现“开门红”。锚定“十四五”住建领域指标任务,全面梳理规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对于进展顺利的要力争超额超前完成,进度滞后的要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年内顺利完成“十四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二是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根据《关于“十五五”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建设方案》,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聚焦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与自治区住建厅沟通衔接,动态调整住建领域“十五五”规划重点项目库,加强重点项目有效储备,争取更多项目纳入自治区“十五五”规划。
(七)聚焦安全底线,纵深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是全面落实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推广使用“首筑”平台,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究。制定细化《2025年林芝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深入推进治本攻坚“八大行动”,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宣贯工作,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持续提升消防安全能力,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制定出台《林芝市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小散零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对工程投资额50万元以下(含)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装饰装修等实行全覆盖、无盲区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法治审核、自由裁量权制度机制,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效能。建立与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相关参建单位档案移交机制,督促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规定时间内移交档案,逐步规范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二是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规范建设活动参与各方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及无资质、超越资质承揽业务行为;规范招投标程序,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虚假投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不正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借助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和实名制管理平台,大力推进建筑市场监管的信息化进程,提升建筑行业监管效能,确保建筑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三是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对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一轮全面检查,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主体诚信合法经营。四是大力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林芝市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出租房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力度,印发执行《林芝市主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三年提升行动方案》,以畅通沟通协调机制、落实企业信用评价制度等措施为抓手,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八)聚焦党建统领,持续铸造高质量发展“先锋铸建铁军”。一要持续深化“先锋铸建”党建品牌创建。进一步丰富“先锋铸建”党建品牌内涵,构建“1+5”工作格局,强化党建引领“金融赋能重点村镇建设、自建房建设管理、物业服务管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部门协调联动”5个子品牌建设效能,健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工作机制,丰富活动载体,瞄准人民群众所忧所急所盼,牵头抓好21个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实事项目,努力打造“暖心住建”金名片。协调南通市住建局选派2名技术骨干赴墨脱县住建局开展技术援助,积极协调搭建江苏扬州与工布江达结对帮扶平台。以墨脱县为试点,开展墨脱-南通“乡村建设工匠”培育行动,切实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住建铁军。二要要纵深推进“清廉住建”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勇气坚决落实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以务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党的领导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有力。三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2025年定为“市住建局业务能力提升年,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科长讲坛”、柔性人才传帮带等活动,促使干部在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工作中更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项目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住房保障、物业服务、工程质量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预算编制。一是预算编制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及日常例行工作制定年度预算计划,先由科室编制本部门预算,财务室汇总后再统筹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二是部门预算草案汇总后,财务室根据年度预算申报情况,结合实际,对各项目进行审核,连同基本支出预算形成预算草案,提请局党组审定后,按照流程报送市财政部门。
2.预算执行。每月收集当月各项经费支出情况,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确保支出进度符合财政要求。
3.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
4.绩效管理。我局制定和完善了《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管理制度》,对财政资金进行监控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为资金效益最大化提高了制度保障。
5.采购管理。我局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对政府采购的政策和要求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6.资产管理。我局制定了《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管理制度》,使资产配置合理,使用合规,做到账账相符,账实项目。
7.运行成本。我局把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厉行节约,勤俭办事。通过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压减“三公”经费额度等方面控制运行成本。
(五)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5年总支出27248.97万元,其中:2024年财政预算支出17497.23万元,存量资金支出855.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895.8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3.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1.22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3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2025年,市住建局紧紧围绕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和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升,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和特色重点村镇建设两大行动、全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努力推动住建领域民生保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和生态红线,实现了重点工作有成效、难点工作有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一)建筑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支撑作用持续增强。一是主要指标快速增长。2025年预计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7亿元,建筑业增加值预计完成74.67亿元,同比增长11%,增速位居全区前列(预计排名第一)。二是市场活力持续激发。成功引进全区首家具备综合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国检测试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填补了本地高端工程检测领域的空白;同步推动中交路桥建设西藏工程有限公司、西藏中铁工程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落户林芝,为本地基建领域注入强劲实力。此外,民营企业西藏邮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顺利完成资质迁移,进一步壮大了本地民营企业力量,形成“国企引领、民企跟进、专业机构支撑”的多元化市场格局。三是本土企业竞争力大大提升。积极推动成立林芝市建筑业协会,搭建企业交流、资源整合、行业自律的重要平台,聚焦本地建筑企业“小散弱”痛点,通过资源政策倾斜、技术指导等举措,大力扶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本地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重大项目投标,打破单体企业资质、技术壁垒,助力本土力量抢占市场份额。
(二)房地产新模式加快构建,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一是房地产市场实现止跌回升。实行月调度、专人点对点服务企业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难题,1-11月推动全市10个房地产项目完成投资4.2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5.9%,房地产业增加值完成6.25亿元,同比增长9.9%,增速排名全区前列。商品房1-11月网上签约销售1851套、面积19.92万㎡、金额13.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65.12%、98.82%、108.7%。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历史性进入30个月以内,成为全区首个房地产市场止跌回升地市。二是多措并举激发市场活力。积极落实购房补贴、“组合贷”等政策“组合拳”,开展两轮购房补贴,累计兑付1855.78万元,惠及家庭452户,开通成都4家商业银行网点跨省贷款业务,发放贷款16笔、1253万元,有效拉动房地产消费,累计撬动商品房销售金额9.01亿元,销售面积12.97万㎡。组建“保交房”工作专班,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资金短缺、施工人员不足、工程质量等问题,圆满完成894套“保交房”任务交付。探索建立“准入、评估、清退”机制,成功推送2个项目获批融资“白名单”,获得银行授信6200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三是加快构建新模式。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决策部署,启动《林芝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制定《林芝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通过大力实施财政购房补贴、“好房子”建设、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等措施,切实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四是住房公积金保障有力。今年以来累计办理缴存11.46亿元,提取20065笔、7.85亿元,贷款141笔、9486万元,贷款余额17.93亿元,个贷率为37.73%,个贷逾期率持续保持全区最低,推动服务网点向米林市派镇、工布江达县巴河镇、察隅县察瓦龙乡等偏远乡镇延伸,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全区率先试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113人、82.82万元,相关改革经验做法得到区、市两级高度评价,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三)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城乡面貌持续改善。一是城市更新成效显著。结合城市体检成果,进一步优化完善《林芝市中心城区实施城市更新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工作专项规划》,在全区率先启动城市更新行动,先期投资3.55亿元实施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迎宾大道、广州大道、八一大街等3条路提升改造项目,建设雨污水、给水管网13.7千米、6个公共停车场、1086个停车位,15个口袋公园等,中心城区品质得到显著提升。申请大庆资金1.02亿元完成觉木滨河路延伸段、觉木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政路网得到显著改善。二是重点村镇建设三年行动扎实推进。积极争取改革开放先行资金4.2亿元建设17个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完善、风貌提升、旅游服务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朗县卓村、工布江达县太昭村项目建成投用,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三是风貌管控体系不断完善。充分挖掘“三布四隅”独特建筑风貌、文化元素,扎实开展藏式建筑调研,印发实施《林芝市建筑风貌管控办法》《林芝市特色村镇及传统民居风貌设计导则》,加大对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5000万元,修缮历史建筑,传统建筑风貌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利用。
(四)住房保障体系持续健全,民生福祉不断提升。一是民生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投资1.45亿元实施5项、327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5229万元实施21个老旧小区改造,群众居住环境得到不断改善。二是公租房管理更加规范。修订完善《林芝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稳步推进市直公租房和谐小区、德吉小区及民心佳苑不动产权证办理,落实专项资金130.39万元实施4个保障房小区维修。有序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12户、448人、100.65万元,有效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三是农房安全基础不断夯实。投资294万元完成162户“六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编制《林芝市农村房屋抗震能力鉴定工作方案》,率先在全区启动农房抗震能力鉴定工作,争取本级资金927.25万元对全市七县(市、区)22927户土木、砖木、石木等传统结构农房开展鉴定,进一步摸清全市农村房屋抗震能力底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圆满收官,累计排查自建房134355栋,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2488栋房屋督促全部闭环整改完成,住房安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有效投资持续扩大,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一是超额完成既定规划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全市城乡建设领域计划实施项目64个、投资44.1亿元,实际实施项目177个,完成投资57.7亿元,完成既定任务的130%,近三年投资完成率均位居全区前列。2025年住建领域76个重点项目、年度下达投资任务11.69亿元,超额完成投资任务16.15亿元。二是高起点谋划“十五五”规划。编制《林芝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认真分析短期激增与长期规划、生态约束与发展需求、传统模式与创新要求的“三对矛盾”,谋划储备项目22个大项356个子项目,总投资259.28亿元;谋划服务保障重大项目68个、总投资80.38亿元,为“十五五”期间实施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奠定基础。
(六)环保设施短板加快补齐,绿色发展稳步推进。一是环保督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5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08亿元建设朗县、墨脱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争取政府一般债券资金5000万元建设工布江达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二是注重加强顶层规划设计。编制《林芝市“十五五”城镇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聚焦城乡环境治理关键领域,科学布局环境基础设施项目,谋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33个、投资18.48亿元,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8个、投资23亿元,着力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三是绿色建筑深入推进。全年符合自治区级评级标准的绿色建筑项目47个、面积13.65万㎡,持续推动建筑业绿色转型升级。四是高寒高海拔公共厕所试点建设顺利推进。学习借鉴云南、四川高寒高海拔公共厕所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制定《林芝市高寒高海拔公共厕所冻堵解决方案》,积极争取本级财政资金199.2万元,开展色季拉山顶观景台“真空负压”公共厕所提升改造试点建设,不断提升林芝旅游城市形象。
(七)行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安全底线牢牢守住。一是持续强化质量安全(消防)监管效能。印发《2025年林芝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细化42项措施,部署8大专项行动,聚焦外墙保温、动火作业、脚手架等重点环节开展“十个专项整治”,投资600万元建设“智慧住建”(一期)综合平台建设,推动在建项目接入“首筑”平台、“智慧工地”,实现智慧监管全覆盖,全年对监管的363个项目开展安全检查625次,发现并整改重大隐患167条,整改率达100%。严格落实“两个硬措施”,印发《林芝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通报和约谈制度》,通过“行政处罚+信用惩戒+通报曝光”等举措形成有力震慑,依法对16家施工企业、2家起重机械安装单位、2家检测机构及12名责任人处以罚款93.14万元。扎实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累计排查整治项目1902个。二是建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林芝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对违法企业实施信用惩戒扣分2531家次、15004分。严格建筑市场准入,规范审查建筑企业资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动态核查已有资质企业10家,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并督促全部整改完成。扎实推进高效办成“项目开工、联合验收”一件事和建筑许可、获得用水2025年指标评价工作,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三是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持续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检查房地产项目10个、经纪机构28家,发现的14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有效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紧盯当前房地产、物业服务领域突出矛盾问题,印发《林芝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明确18项重点任务,健全“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压实“问题收集—联动协商—闭环解决”工作链条,成立物业企业基层党组织3家,不断提升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业主自治水平。
(八)全面从严治党坚强有力,组织效能持续提升。一是群腐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深入贯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印发《关于今明两年深化整治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细化工作方案》,部署推进“2+6+2+2+X”行动,梳理2012年以来招标项目4123个,形成整治台账65个,严厉查处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33起、280.58万元。核查处理住宅工程质量问题8条、投诉事项4个,群众满意度达100%。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检查235次,督促整改问题25个。开展违规发放租赁补贴问题整治,对191户、393人追缴违规资金1.224万元。针对“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开展大力整治,对各县(市、区)小区物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物业有关问题投诉办结率、发现问题整改率分别达95%、100%,规范公共收益14.9万元,切实推动物业领域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治理。二是人才援藏成果丰硕。依托对口援藏、“柔性引进短期服务人才”“双百计划”平台,从广东、四川等地引进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房地产、公积金等专家人才6名,采取“师带徒、一对多”的形式结成帮扶对子13个,专家人才充分发挥专业精、技术新、视野广的优势,深入73个项目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检,对项目参建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开展技术培训7场次、500余人次,协助制定质量检测管理、公积金定期存款存放考核、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等多项政策制度,成功举办首期乡村建设工匠技能培训,探索形成了诸多具有借鉴意义的经验模式,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各级部门的高度评价。三是“清廉住建”建设向纵深推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全年累计召开党组会2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7次,支部学习会18次,系列主题党日活动12场次、警示教育4场次,组织开展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4场次,举办“2025业务能力提升年”“科长讲坛”6期,圆满完成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的51项问题、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反馈的11项问题、2024年部门预算审计发现立行立改7项问题整改,持续营造起风清气正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我局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大部分项目经费都实现了价值最大化。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在职人员控制率方面
存在超编情况时,部门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确保符合国家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比如分流安置,根据个人意愿和组织需要,将超编人员分流到其他缺编的单位或岗位上工作,也可以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结构调整进行合理安置;严格控制新招聘,在超编问题得到解决之前,严格控制新人员的招聘,确保只出不进,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二)预算方面
建议各部门间加强沟通,确保预算目标与实际运营紧密结合,对于未使用资金的预算项目,下一年度,建议建立项目进度动态管理,根据项目具体进度情况安排项目预算。同时当内外部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适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与实际情况相匹配,避免因僵化执行而导致的低完成率。建议部门完善预算制度,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流程,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预算调整率偏高的情况。
(三)资产管理方面
单位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地相互对账核查,如发现一方情况不符,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账务系统进行更新,随时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按要求将绩效自评报告按时公开在门户网站。